阿来老师的文字能力很好,但我总能从字里行间嗅到藏族的味道。

这本书的历史,处在一个巨大的时代交替;地理位置又处在一个“东方”和“西方”之间。土司这个词,对我们汉人来说,听起来太野蛮太神秘了。而书里的时空,又像穿透婆娑树叶的光,窸窸窣窣地照进来。

相当长一段时间,聪明人都被当成傻子,而有点小聪明的人都被当成了聪明人。当二少爷用远见窥探到未来的时候,对于愚人来说便像神明一样显现了。

聪明人是有的,傻子也是有的,哪个时代都有,啥时候都有,而且不分汉藏。在这个时代,傻子和聪明人的差距,会更大。

我也不怪罪他。即使是奴隶,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。对于一个统治者,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。是一条有用的真理。正是因为这个,我才容忍了眼下这种犯上的行为,被钻进脖子的雪弄得格格地笑了起来。

因为土司喜欢更多自由的百姓变成没有自由的家奴。家奴是牲口,可以任意买卖任意驱使。而且,要使自由人不断地变成奴隶那也十分简单,只要针对人类容易犯下的错误订立一些规矩就可以了。这比那些有经验的猎人设下的陷阱还要十拿九稳。

后来有写书的人说,土司们没有法律。是的,我们并不把这一切写在纸上,但它是一种规矩,不用书写也是铭心刻骨的。而且比如今许多写在纸上的东西还有效力。我问:难道不是这样吗?从时间很深远的地方传来了十分肯定的声音,隆隆地说,是这样,是这样。

君不见,那些想要说点什么的舌头已经烂掉了。

活佛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,一个劲地对土司太太躬身行礼。照理说,他这样做是不对的。一穿上黄色的衬衫,紫色的袈裟,他就不是自己了,而是众多神佛在这片土地上的代表,但他把这一切都忘记了。

一个傻子,往往不爱不恨,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。这样一来,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。

有人说,是我这个傻子给了父亲借口,让他把野女人带进了家门。但我已经忘了这件事了。更何况,土司要叫一个女人到自己床上,还需要有什么借口吗?说这话的人比我还傻。

想不到行刑人家里比任何一个人家更显得平和安详。

回到楼上,卓玛送上茶来,我叫她给两个小厮也一样倒上。卓玛大不高兴,白我一眼:“我是给下人上茶的吗?”我并不理她,她只好在他俩面前摆上碗,倒上了热茶。

传教士对前景充满了信心。而麦其土司对这一切持怀疑态度。他问查尔斯,他的上帝是不是佛陀。 回答说不是,但和佛陀一样也为苦难的众生带来福祉。 土司觉得两者间区别过于微妙。就像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在一起比谁的学问大时,争论的那些问题一样。他们争论的问题有:在阿弥陀佛的净土世界一片菩提树叶有多少个由旬那么大,这样一片树叶上可以住下多少个得到善果的菩萨,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。土司对喇嘛们争论这一类问题是不高兴的。不是觉得繁琐的经院哲学没有意思,而是那样一来就显得土司没有学问了。

这句话太叫翁波意西吃惊了。他平生第一次听见一个人敢于大胆宣称自己不相信至尊无上的佛法。

门巴喇嘛说:“听说来了新派人物,正想来会上一会,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了。” 翁波意西就说了一个典故。 门巴喇嘛也说了一个典故。 前一个典故的意思是说会上一会就是比试法力的意思。 后一个典故是说大家如果都能有所妥协,就和平共处。 结果却谈不到一起,就各自把背朝向对方,走路。

门巴喇嘛对土司说:“这个人会取走我们的镇山之宝。” 土司说:“你要是知道宝在哪里,就去看住它。要是不知道就不要说出来叫我操心。”

查尔斯望望远山,翁波意西居住的山洞的方向,说:“我的朋友喂不活自己的大牲口,但愿他能养活自己和温顺的毛驴。” 我说:“你是因为毛驴驮不动石头才和他换的吧。” 查尔斯笑了,说:“少爷是个有趣的人。我喜欢你。”

金子的黄色是属于宗教的。比如佛像脸上的金粉,再比如,喇嘛们在紫红袈裟里面穿着的丝绸衬衫。

我们不怕杀人,但杀了之后,心头总还会有点不太了然的地方。说土司喜欢杀人,那是不对的。土司有时候必须杀人。当百姓有不得已的事,当土司也是一样。如果不信,你就想想要是土司喜欢杀人,为什么还要养着一家专门的行刑人。如果你还不相信,就该在刚刚下令给行刑人后,到我们家来和我们一起吃一顿饭。就会发现这一顿饭和平常比起来,喝的水多,吃的东西少,肉则更少有人动,人人都只是象征性地吃上一片两片。

哥哥笑笑,找地方摆弄他心爱的两样东西去了:枪和女人。而这两样东西也喜欢他。姑娘们都以能够亲近他作为最大的荣耀。枪也是一样。老百姓们有一句话,说枪是麦其家大少爷加长的手,长枪是长手,短枪是短手。和这相映成趣的是,人们认为我不会打枪,也不了解女人的妙处。

殊不知,我的卓玛被人用马驮走了,我的心里也一样地孤独,一样地凄凉。

我想自己犯了个不该犯的错误,但想到自己是傻子,心里立即又释然了。

头人献的是种五颜六色的丸药。说是一个游方僧人献给他的,用湖上的风,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。真是一个奇怪的方子。

树林里藏着汪波土司的火枪手,把枪瞄在我们背上。被枪瞄准的感觉就像被一只虫子叮咬,痒痒的,还带着针刺一样轻轻的痛楚。

我真有点可怜哥哥。他是天下最聪明的人。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。

平常,他对什么事都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。那并不表明他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,那是他在表现他的聪明——毫不用心也能把所有事情搞得清清楚楚,妥妥帖帖。

最后他问:“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,而教会了我们恨?”

我想,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。

但他应该明白历史上任何一个土司都不是靠战争来取得最终的地位。

在土司时代,从来没人把统治术当成一门课程来传授。虽然这门课程是一门艰深的课程。除非你在这方面有特别天赋,才用不着用心去学习。哥哥以为自己是那种人,其实他不是。打仗是一回事,对于女人有特别魅力是一回事,当一个土司,当好一个土司又是另一回事。

我们常常说,汉人身上没有什么气味,如果有,也只是水的味道,这就等于说还是没有味道。英国来的人就有味道了,其中跟我们相像的是羊的味道。身上有这种味道而不掩饰的是野蛮人,比如我们。

有这种味道而要用别的味道镇压的就是文明人,比如英国人,比如从英国回来的姐姐。

但已经完了,我和她的缘分,我对她的牵挂,在这一天,就像牛角琴上的丝弦一样,嘣一声,断了。人的一生,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,一些事,好吧,侍女卓玛,我再也不会挂念你了,当你的厨娘去吧,做你的银匠老婆去吧!

我的脑袋里正像水开锅一样,咕咕冒泡,怎么知道同意与不同意之间有什么不同。她的手玉石一样冰凉。

我的心啊,现在,我感觉到你了。里面,一半是痛苦,一半是思念。

亲爱的父亲问我:“告诉我爱是什么?” “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。”

既然知道自己是个聪明人,肯定就想让别人知道这份聪明。

看吧,现在,在篝火的映照下,他们木然的脸上一双眼睛明亮而又生动,看着我像是看到了神灵出现一样。他们望着我离开,也像是目送神灵回到天上。

把我变回为一个真正的傻子很容易,只要给我一个真正的美丽女人就行了。

正是太阳初升的时候,青山在阳光的纱幕后若隐若显,就像突然涌上我心头的悲伤。同得到了东西时的悲伤相比,得不到东西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是悲伤。

跛子管家曾说过,想事情就是自己跟自己说悄悄话。

过去,我以为当不当土司是自己的事情,现在我才明白,土司也是为别人当的。

痛苦又一次击中了我。像一只箭从前胸穿进去,在心脏处停留一阵,又像一只鸟穿出后背,吱吱地叫着,飞走了。

我们都知道灵魂是不断轮回的。我们所说的死,是指这个轮回里的这个肉体。谁又真正知道上一世和下一世的事情呢。我问书记官:“父亲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不会死去呢?” 他用眼睛说,权力。

绝色女子总有男人打主意,这个我知道。要是他们来抢,我能竭尽全力保护。但她甘心情愿到别人床上,那谁也没有办法。

但现在,风在天上推动着成堆成团的白云,在地上吹拂着无边的绿草,话语就变得无足轻重了。我们还谈了很多话,都被风吹走了,在我心里,连点影子都没留下。